
推荐律师
法律文章
站内搜索
#so360{width:450px;white-space:nowrap} #so360 form{margin:0;padding:0} #so360_logo{width:100px;height:16px;border:0;vertical-align:middle} #so360_keyword{width:200px;height:18px;line-height:18px;font:13px arial;padding:2px;margin-right:5px; border:2px solid #3eaf0e;outline:0;vertical-align:middle} #so360_submit{width:70px;height:26px;line-height:26px;border:0;color:#fff;background:#3fb30e; font-weight:bold;font:bold 13px arial;padding:0 0 1px;padding:3px 0 09;cursor:pointer; vertical-align:middle}
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
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
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,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,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。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:
1、并科原则。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,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。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,罚金之间简单相加。
2、吸收原则。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,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,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。判处死刑的时候只执行死刑,死刑可以吸收一切其它的主刑。没有死刑判决但是有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,只执行无期徒刑,无期徒刑可以吸收其它无期徒刑以下的主刑。罚金和没收财产刑并罚,只执行没收财产刑。
3、限制加重原则。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,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,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,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。
4、混合原则。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。我国的刑法以上三种原则都有,总体应当称为混合原则。
| |||||